中小板IPO“折戬”:收警示函、被质疑严重依赖中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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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鲁华泓锦招股书

鲁华泓锦的控股股东为山东富丰泓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郭强、北京长城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强、郭鑫龙叔侄二人。郭强直接和通过富丰泓锦、长城时代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郭鑫龙通过富丰泓锦、长城时代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二人直接和间接共同控制公司31.5596%的股份。

图片来源:鲁华泓锦招股书

鲁华泓锦坦言,本次创业板IPO存在以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产业关联度高,与宏观经济变化关系密切。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事件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均造成不利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或各类突发事件对经济造成冲击,将影响整个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

(二)技术进步和消费升级引发的产品替代风险

随着国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质量、性能、环保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健康环保型的新材料产品更符合消费升级的需求。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产业调控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淘汰行业落后产能,鼓励发展环保节能的新工艺、新产品和新业态,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虽然公司主要产品性能优异,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领先企业,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满足不断消费升级的需求,但未来随着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以及市场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如公司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不能持续保持领先优势,未能及时开发出更符合消费升级需要的新型产品,公司将面临被新技术、新产品替代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地位。

(三)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265合成材料制造”,需要符合环保监管的相关要求。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重视环境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严格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政府部门在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环保标准和规范持续提高。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等措施不断降低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采取了严格的综合治理措施,涉及的污染物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保合规排放和处理,确保生产经营和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但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在生产过程不可避免的产生污染物,如未来环保投入和治理措施不能及时符合环保监管的要求,公司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和部分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公司需要符合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要求。政府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先后出台了多项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规定。公司一直非常注重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了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制度建设、生产控制、应急预警完善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天津鲁华发生两起安全事故,并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天津鲁华已及时进行了整改规范。根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中介机构的核查,津鲁华未在报告期内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因此,天津鲁华上述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相关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近年来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不断增强,未来有可能出台更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对相关企业提出更高的安全生产要求。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安全生产体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规范,但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如公司未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五)追溯调整固定资产减值及对报告期内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资产的使用情况,结合行业及市场变化,按照固定资产减值迹象最早发生的时间,对部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并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追溯调整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追溯计提的减值准备分别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报告期净利润及未来期间净利润。经测算,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折旧调整,增加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14,104.23万元,增加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0.17万元、2,895.77万元、3,100.23万元、1,210.12万元,追溯调整固定资产减值对报告期内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预计在资产处置前,仍将因计提减值导致折旧减少而增加未来期间的净利润。提醒投资者注意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

(六)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各地均采取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疫情期间,除子公司武汉鲁华外,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稳定,原材料供应充足,部分液体产品受疫情及防控政策的影响,物流发货有所放缓。公司的主要产品碳五树脂、加氢树脂作为生产防疫物资的原材料,在疫情期间销量和价格均保持增长。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鲁华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武汉市,疫情期间,武汉市实行严格的疫情防控政策,全市范围交通管控,人员居家隔离,武汉鲁华部分生产装置停车,产品销售不畅,库存增加,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加之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市场需求低迷,武汉鲁华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缓解,公司及武汉鲁华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恢复正常。如后续国内疫情复发且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者国外疫情传递至国内,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原材料采购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主要原材料为石脑油裂解碳五和碳九,碳五和碳九是乙烯裂解时所产出的副产物,主要来自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大型央企的乙烯生产装置。截至 2019 年底,我国乙烯产能 2,990 万吨/年。其中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三家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 63%。公司向中石化华北、华南、华中等地区的十余家分、子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对中石化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77.61%、73.20%、70.60%、70.73%,公司对中石化采购集中度较高。

公司前身为中石化的下属集体企业,从成立之初即立足于碳五资源产业,与中石化的合作具有历史原因。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生产装置与中石化各地分公司的乙烯装置毗邻配套建设,主要分布在齐鲁石化、茂名石化、武汉石化(中韩乙烯)所在化工园区,所需大部分原材料通过中石化乙烯装置管道输送至公司生产装置,不仅保证了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也有效降低了原材料的安全隐患和采购成本。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碳五、碳九分离和综合利用的领军企业,凭借行业领先的生产规模和技术优势,公司与中石化的地区分、子公司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期间未发生合作中断或重大违约的情况。但未来如果发生不可抗因素或出现极端事件,公司来自中石化的原料供应大幅减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公司安全生产的风险,鲁华泓锦招股书中显示,2017年8月至2020年9月,公司子公司天津鲁华先后5次受到行政处罚,处罚原因分别是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消防规定、安全教育培训不够、R7103反应釜高温树脂溶液泄漏着火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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